“我们公司没钱,你们判了又怎样,就是不给!”
面对某保险公司拒不赔偿的强横态度,执行法官冷静的发出提问:“你可以对刚刚说过的话负法律责任吗?你有权代表你们公司作出书面答复吗?如你公司拒绝执行,我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拒执行为作出裁定,请做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准备...”
听到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刻转变态度,赶紧请执行法官“屋里坐”,要“好好聊聊”这件事。
案件原由
本案执行依据为李某与张某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判决内容为被告某某财产保险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26万余元。
但在执行法官找到该保险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时,却引发了开篇的那段对话。
面对有能力履行却拒绝执行、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威严庄重,义正辞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保险公司作出口头惩戒。
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解疑,保险公司认识到此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承担。特别是在得知不履行判决还有可能触犯拒执罪的时候,就立刻转变态度,主动要求履行赔偿责任。
最终,在十五日内将赔偿款一次性赔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至此顺利执结。
拒执罪,全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在此奉劝那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尽快主动承担,不要拒绝或拖延履行,否则执行法官就会上门找你聊聊什么是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