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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法说案 | “某呗”套现借朋友?哥们儿义气害人不浅!

发布时间:2023-01-31 14:11:38



    昔日好友手头紧

    资金困难欲借款

    能力不足不要紧

    “某呗”套现伸援手

    讲哥们儿义气

    害人可真不浅!

    基本案情

    王某(化名)与周某(化名)系朋友关系。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提出借款,并承诺五天内还款。王某虽然手上没有多余资金,但是出于哥们儿义气考虑,便想到通过“某呗”借款方式帮助周某。王某随后明确告知周某其出借资金来源于“某呗”,在周某表示同意后,王某于当日通过“某呗”借款30000元(分十二期还款),并将该30000元转入周某指定的收款账户中。后因周某未还款,王某自行偿还了“某呗”本金,并为此支付手续费、利息4000余元。

    针对上述情况,王某无奈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支付“某呗”手续费、利息,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审理

    王某出借给周某的30000元系套取自“某呗”的贷款,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故周某应向王某返还30000元。周某明知王某的出借资金系自金融机构套现而仍然借用,且未按期还款,存在过错。王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同样存在过错,双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王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法院酌情支持周某向王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对于王某偿还“某呗”的利息4000余元,由王某自行承担。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是人之常情,但也要量力而行。朋友之间的借贷,要注意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倘若为了朋友套取信用卡、银行贷款,亦或者“某呗”“某粒贷”等网络金融平台的资金转借,一旦借款方不能及时归还该款项,出借人不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还需要承担因贷款而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费用。若无法按时还款,甚至还会造成自身征信不良记录,影响生活。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他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是犯罪!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姜静文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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