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孙某心悦诚服地对法官说:“秦法官,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悉心解答,你们讲的道理我明白了,我愿意赔偿损失。”并将11万元现金掏出来放在桌上。
案情回顾
原告曲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被告孙某驾驶的货车相撞,事故致曲某受伤(经鉴定公司鉴定认定曲某为十级伤残),孙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曲某住院治疗76天,花费金额巨大,将孙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共计赔偿23万元。
庭审过程中法官察觉到二被告均有抵触情绪,在下发判决书时,耐心细致地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判决生效后,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二被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孙某主动请求法院联系原告,愿意当面给付赔偿款,这才有了上面的一幕。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泉岭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拓展、延伸判后答疑的功能及作用,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