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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人民法院:复工plog!嫩北法庭节后第一周这样过……

发布时间:2023-02-02 10:59:17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

    节后第一周

    嫩北人民法庭干警干劲儿十足

    井然有序地按下“复工键”

    2019年,孙某因急用钱在刘某处借款4.7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向孙某索要均无果,无奈下将其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本院嫩北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件,法官在送达时得知,孙某为大车司机,目前正在外地进行长途运输,短期内无法返回。为保障案件及时审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云庭审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为孙某免除部分利息,仅要求孙某于2023年11月前偿还借款本息5万元。孙某表示会尽快偿还。

    2014年中旬,张某、唐某因种植土地需要,在杨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0个月,张某乙为担保人。本院依法判决张某、唐某偿还借款本息2.9万元,张某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三人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杨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然而张某、唐某外出打工后便更换了手机号,没了音信。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终于在2022年3月得知了二人去向,并取得联系。法官多次对二人释法说理,让其了解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面临的后果。张某、唐某迫于压力,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本息。

    2013年至2016年间,孙某多次在李某经营的商店赊购床上用品,累计金额6.3万元。孙某为李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到期后一次性付清。嫩北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件,并依法判决孙某偿还欠款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到孙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耐心仔细对其进行劝说。最终,孙某委托亲属将6万元现金送到法庭,李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案件顺利执结。

    新年伊始

    万象更新

    审执工作不停歇~

责任编辑:姜静文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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