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逊克人民法庭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此前经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了当庭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某一次性返还原告肖某合同转让款9万元。然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于某仅返还原告肖某4万元,剩余5万元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原告肖某向逊克人民法庭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逊克人民法庭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情况展开调查与分析,了解到被执行人是农场有限公司在职人员,且与申请人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目的,打算在尽量不伤双方和气的基础上办理此案。执行干警约谈了被执行人于某,从情理出发,耐心讲解执行和解的优势,对相关法律法规释法解疑,同时也告知于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反复劝导其无论是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出发,都应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后,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因申请执行人在外地居住,被执行人将5万元现金交到执行干警手中,请求执行干警代为转交,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因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最终转为执行和解结案。
该起执行案件的圆满解决,是绥北人民法院逊克人民法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扎实脚印。
事后,当事人通过手机发来的感谢消息,字字句句都饱含真切的感激之情,这既是对法官办案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鼓励和鞭策,这份信任和感谢将激励着每一位执行干警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让辖区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