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护农 法治先行·
“人勤春来早,早忙春耕收成好。”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为辖区农户做好司法保障,确保春耕备耕不误时节,绥北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农垦中院毕同春院长“保春耕”工作部署,决定于2月27日起,开展“保春耕”专项行动,并动员各庭室、各派出法庭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围绕保春耕、促生产、惠民生,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推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行政审判庭率先行动,针对“保春耕”工作开展专题研讨会,绥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宇主持会议,并对“保春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专题研讨会
刘宇强调,黑龙江省作为产粮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垦区农户能否种上地、种好地直接关系到黑龙江粮食的总产量。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如果因为矛盾纠纷延误农时,从而导致土地撂荒,影响春耕,可能造成矛盾激化。行政庭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对辖区内涉农行政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不因案件影响辖区农户春耕备耕。
落实会议
会议结束后,绥北人民法院行政庭立即落实会议工作部署,集中梳理了辖区内近年来涉农行政案件,总结过往经验,联络辖区内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对历年来涉农行政案件存在的执法不公、程序不严等违法或瑕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影响到今年春耕备耕生产。
行政庭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协调辖区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用品的场所走访排查,发现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保春耕、护生产。
二、召开司法服务与行政执法座谈会,积极与公安机关、农场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保春耕3+N联动机制,将行政协调窗口前移,以多层面多渠道多轮次协调的方式提前预判隐患、防患于未然,落实非诉解纷机制贯穿始终,将矛盾或违法隐患协调解决在初始阶段,尽可能的避免矛盾激化后通过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能够创造辖区良好的行政执法良好环境,促进官民和谐,营造辖区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积极协调本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相关部门形成“保春耕”联合司法服务团队,以发宣传单、以案释法、现场或电话答疑等方式对涉农、涉春耕案件给予相应的司法指导。
四、对辖区内经济困难、收入微薄的特困农户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司法救助审查,争取最短时间内将司法救助款发放到百姓手中,保障其能在春耕备耕期间顺利种上地、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