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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人民法院:巧用“活封”显温度,达成和解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3-03-03 16:00:45




    暖阳照方田,和风抚新禾。又是一年春耕季,宝泉岭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保春耕”十二条意见,集中开展“惠农保耕迎丰年”专项活动,打响一场办实事、纾民困、解民忧的法院“春耕”战,以司法之力守望满眼繁忙景,与民同迎丰收年。

    冯某与赵某系多年好友,2022年2月,冯某因购买种子向赵某借款45000元,承诺2-3天偿还,到期后,冯某却迟迟不还,赵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冯某诉至新华法庭,要求冯某立即偿还借款45000元。

    春耕临近,为在不耽误农时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制定了一套解决方案。一是积极引导赵某做诉前保全申请,防止冯某转移财产,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保险。二是对冯某名下的农机具进行“活封”,冯某可以使用农机进行春耕,但不得损毁、转让,为冯某春耕纾难解困。三是以双方友谊为突破口上门调解,针对双方困难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保障双方不误农时不红脸。双方均赞同新华法庭解决方案,达成和解。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部署要求,守好百姓赖以生存的“粮袋子”,认真落实好司法“保春耕”十二条意见,扎实开展好“工作落实年”,为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和北大荒“二次创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姜静文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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