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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执”行在路上丨记宝泉岭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

发布时间:2023-03-06 08:45:52






    “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宝泉岭人民法院

    不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扎实开展“执行规范年”专项行动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抓落实、见成效

    · 当好履行“助力员”  解决群众“烦心事” ·

    近日,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执法解民忧”的锦旗被送至依兰人民法庭。“感谢依兰人民法庭为我们老百姓做的实事”当事人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依兰人民法庭受理了9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9位原告购买了楼房,却因开发商原因没能取得房产证,经开庭审理判决后,被告本应协助办理房产证,却迟迟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直接躲了起来不露面,原告集体申请执行。依兰人民法庭迅速开展行动,双管齐下,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告送达并在公司地址张贴文书,另一方面多方联动,与房产部门、税务部门协作,为申请人们成功办理房产证,案件圆满解决。

    · 当好权益“保障员” 解决群众“忧心事” ·

    “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这笔钱,这可是我父亲的治病钱、救命钱啊!”日前,申请执行人袁某的儿子在收到执行款后,对宝泉岭人民法院普阳人民法庭执行干警连连称谢。

    申请执行人袁某是位年过七旬的老人,2021年9月,被执行人万某驾驶货车与申请人袁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袁某受伤,本案经宝泉岭交警大队认定万某负全部责任。经法庭调解后,袁某同意万某一次性偿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1000元。后因万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于2023年2月22日向普阳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普阳人民法庭依法向被执行人万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拘留罚款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干警迅速对案情进行梳理,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万某得知账户被冻结,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执行款。普阳人民法庭执行干警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劝解,最终被执行人于2月27日将执行款全额交至普阳人民法庭。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一周时间,灵活有效的利用执行措施实现了案件的快速执结。

    · 当好矛盾“化解员” 解决群众“揪心事” ·

    2月20日,绥滨人民法庭执行干警帮助当事人陈某,成功执行回被拖欠的劳务费6375元。

    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原告陈某为被告隋某提供劳务,被告隋某一直拖欠劳务费6375元未给付,陈某多次催要无果,将被告诉至绥滨人民法庭。经法庭调解后,隋某仍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陈某向绥滨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线上线下查询隋某名下的财产线索,多方走访查找隋某下落,终于在2月19日下午,执行法官找到了隋某。隋某非常抵触,坚称自己没钱还账。执行法官坐下来,耐心向隋某介绍陈某的困难,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隋某心生愧疚,认识到错误,当场将6375元现金支付给陈某。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陈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说:“我今年66了,这都是我的辛苦钱,感谢法官帮我解决这揪心事!”

    下一步,宝泉岭人民法院将深入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化、行为规范化、措施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等四项专项整改;有力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风暴、秋风扫赖、暖冬行动等四项专项行动;高质高效完成终本案件“回头看”、拒执犯罪打击、执行信访化解、强化执行宣传等四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创新机制建设等四项建设。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行,为执行工作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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