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高效化解了一场离婚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庞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因双方系再婚,故婚后无婚生子,双方也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
案件详情
为防止双方是因一时情绪冲动而离婚,调解员先是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试着调解夫妻二人的矛盾。在诉前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与二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寻找他们婚姻中的病结所在,希望能够让双方重归于好。但原告告诉调解员,被告在酒后有家暴行为,却又始终不能改过,忍无可忍之下才决定离婚,但被告又始终拖着不愿离婚,这让她很是痛苦,才来到法庭寻求帮助。沟通之后,鉴于夫妻双方矛盾无法调和,调解员又针对离婚问题与被告进行了沟通。最终,被告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离婚,并配合完成了相关流程签字。
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举措,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还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最终目的。
下一步,北安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以较少的司法资源,有效快捷地解决一般矛盾纠纷,让更多的纠纷解决在诉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多元解纷的司法新期待、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