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值春耕农忙之际,建三江人民法院前哨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中第三条,强化巡回审判服务保春耕,开启“田间法庭”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被告均系前哨农场居民,史某借给刘某五千元,后又将价值三万元的二手车转让给刘某,刘某向史某出具了三万五千元的借条并约定利息。借款后,刘某只偿还了部分本金,剩余款项未偿还。史某多次找到刘某催要,但刘某一直以种地亏损为由未偿还。史某将刘某诉至前哨人民法庭,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并承担利息。
“正值农忙时节,农时一刻都不能耽误,许多农户正在备春耕,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处理不好有可能影响农户春耕,所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此纠纷。”承办法官表示。
为尽快解决纠纷,不延误当事人春耕,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积极协调双方,并将法庭搬进前哨农场第九管理区的育秧大棚,就地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主审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展开法庭辩论,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析法明理,为双方当事人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借款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看着原、被告握手言和,法庭工作人员如释重负。
近年来,建三江人民法院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巡回审判常态化,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恪守“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常年奔走在田间地头、百姓家中,解决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