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耕至,田家人倍忙。时值春耕农忙时节,建三江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坚持司法惠民理念,及时出台多项惠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速裁快审助力涉农案件审判“加速度”
贯彻落实《意见》第一条【开启绿色通道】 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开通涉农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对涉农案件专项标记,实行“四优先”服务,即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坚决杜绝因案件诉讼周期过长,导致延误农时的现象发生。
建三江人民法院对春耕生产期间的涉农案件开辟审判执行优先立案“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优先排期庭审,确保不因诉讼而耽误春耕生产。对因土地承包合同、相邻关系、劳务合同引起的纠纷,由速裁团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立审”一体的工作举措,实现调解、立案、审理一体化进行,让当事人少跑腿,让法官快办案,不断增强辖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司法救助为民纾难解困
贯彻落实《意见》第四条【用足救助措施】 对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种植户打得起官司、种得起地;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生效案件当事人,帮助申请司法救助,解决春耕生产资金。
对经济上确有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种植户,建三江人民法院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减、缓、免农户当事人的诉讼费,并积极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保障其诉讼权利的有效实现。
日前,速裁团队受理林某诉李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速裁法官了解到该案系相邻农户间引发的矛盾,因李某雇佣的工人误搬运了林某家的苗床土和秧盘,二人发生口角并互相拉扯,林某因此受伤。经派出所调解,李某同意赔偿林某1万元,但正值农忙,李某在家务农,暂时无力支付赔偿金。此后经过农场管理区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能取得实际履行效果,林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期支付赔偿金,并由李某负担本案诉讼费。同时,承办法官还了解到李某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遂引导李某提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院领导批准后,为其办理免交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种得起地。
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贯彻落实《意见》第十二条【加强司法宣传】 通过实地走访、派发普法传单等方式,引导经销商规范销售流程,增强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助力涉农资企业有效应对经营风险。
根据建三江辖区居民对诉讼法律知识的需求,将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案件流程指南、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标准、立案联系电话等内容制成诉讼提示卡、便民小条、交费指南、庭审须知手册等发送到居民手中,并有针对性地宣传产品质量法、土地承包法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户法律意识。自入春以来,已开展普法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