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生产中
树木遮挡阳光
喷药“误伤”邻地等
纠纷易发多发
如遇到此类纠纷
该如何处理?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中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喷药“误伤”邻地而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黄某和李某的承包地相邻。2022年6月7日,黄某给自家土地喷药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药雾飘落到李某家的玉米地里,造成李某所种植的玉米绝产,无奈李某只能改种大豆。2022年6月15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年底黄某按照市场上玉米与大豆的差价进行赔偿。但黄某年底卖粮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2023年2月1日,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赔偿玉米改种大豆差价10316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为涉农纠纷,为了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法庭开启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依法对黄某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黄某表示同意对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价格超出了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争执不下。
此时正值春耕时节,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不误农时,承包法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详细了解李某承包地产量、辖区同等土地平均亩产、当年玉米和黄豆价格等,并向药害发生时作业站协调处理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在明确了双方诉求、梳理出纠纷症结后,承包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告知如对损害范围进行司法鉴定,诉讼成本大、鉴定周期长且证据保留不完善,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建议双方通过调解协商处理。综合考量玉米地受损面积、程度和产量、市场价格等因素后,法官提出可行性建议,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后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赔偿李某8万元,其中5万元当日给付,剩余3万元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给付,一场即将对簿公堂的纠纷最终在诉中调解中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深入开展“惠农暖春”系列行动,多措并举护农保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