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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人民法院:农·法同行丨开车门小动作?致人受伤危害大!

发布时间:2023-04-07 09:09:24



    某日,张某搭乘程某驾驶的车辆,当车辆行驶至张某居住小区后,二人在车中聊了会儿天,随后,坐在后排的张某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此时李某正好骑着摩托车驶来。车门与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摔倒受伤,摩托车损坏。程某和张某将其送至医院并缴纳医疗费。出院后,李某将张某、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陪护费、误工费等。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宁德军在送达过程中得知,张某、李某、程某均在农场居住,现阶段正忙于春耕备耕,往返需要花费时间长,且涉案车辆的承保公司不在本地,工作人员出庭存在实际困难。

    为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诉讼、农忙两不误,在经过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采取“线上”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由承办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由于诉讼双方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判决。

    法官提醒

    停车开门下车是大多数人生活中经常有的行为,然而这样一个普通的动作,背后却潜藏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停车、下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也避免自己陷入困境。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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