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发挥垦区诉源治理的“桥头堡”。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和平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详情
李某身体不便瘫痪在床,为了不拖累二婚妻子和给子女添麻烦,于是联系法庭想起诉离婚。由于两位当事人行动不便,和平法庭庭长邹大海带领法庭干警不止一次驱车100余公里去到老夫妻家中,现场办案,上门调解、上门送达。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时,考虑老人的晚年生活应该老有所依,决定以调解为主,在促和的前提下,依法保障老年人享有的离婚自由等婚姻家庭权利。因双方年岁大、耳朵背,调解起来十分费力,在耐心听完两位老人的离婚理由后,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年老体弱,身体不便,不仅无力再照顾对方,甚至连照顾自己都成难题。于是,七旬老翁李某起诉老伴王某,要求与之离婚,双方回到自己子女家安度晚年,共同生活期间无财产、无外债、无争议,希望法庭能尽快为其办理离婚手续。最终,这对七旬的老夫妻在调解笔录上颤抖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并让大女儿签字见证。
签署调解协议
两位老人表示“实在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互相不能照顾,如果不离婚,一起赡养两位老人将会给双方子女添负担,影响孩子们的家庭和睦。但如果有来生,我们依然会选择共同生活。”两位老人的子女也表示,一定会孝敬父母,让他们安度幸福的晚年。
事后,两位老人对法庭干警高效快捷、全面细致的一站式调解工作方式表示感谢,对法庭干警求真务实、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高度认可!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宗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以“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