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分段集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九三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工作,充分整合执行局人员,建立以新型执行团队为中心,案件集约化办理的新模式,经认真研究,选择实施C类标准工作模式,并已制定工作流程图全面启动试运行。
一是设立执行初次接待岗,便民高效。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由当日值班执行干警进行接待,深入掌握申请执行人诉求,通过核对、固定执行立案信息和相关执行线索,为申请执行人完成立案手续、移送材料、查找线索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完善网络查控,强化财产管理。依托执行管理平台第一时间实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网络资金、车辆、债券等多领域的信息检索,对被执行人的资产及时采取查控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和结案率。
三是案件快慢分道,推行简案快办。案件进行首次网络查控,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以有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能否一次性有效执行为标准,视财产查控及执行标的情况,将案件分为简易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两种类型。将标的在5万元以下、有足额银行资金可供划拨、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简单的案件由专人负责办理,当天对可控财产进行冻结,积极推进案件进展,加快结案付款,缩短了全部案件的平均执行期限。
四是加强团队建设,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为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执行局将干警分成两组,进一步探索“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团队化办案模式,法官助理负责审查执行案件的立案信息、制作程序性文书、涉案财物的评估鉴定、网络拍卖及简案办理等工作,书记员配合法官助理做好送达、调查、卷宗装订等工作;执行法官做好卷宗调阅、制定执行方案、决定执行和强制措施。构建团队化办案模式后,责任分工明确,增强了执行工作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激发了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据悉,自2023年以来,九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全面落实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分段集约工作机制工作,按照方案和流程开展执行工作,执行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4月10日,本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72件,已结63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243.98万元。下一步,本院执行局以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执行服务为目标,不断转变作风,规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龙江振兴发展和北大荒“二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