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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工作落实年 | 用情解纠纷 用心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3-04-11 09:53:15




    “是李娜法官吗?我想要离婚,但是我们两个人的户籍不是本地的,能办吗?”

    “你们二人是什么时候来农场定居的?有没有连续在农场居住满一年呀?”

    得到当事人肯定的答复后,法庭干警当即与其约定了见面时间。

    案件详情

    经郜女士描述,她与王先生二人本是同乡,二人相知、相识并于2012年3月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二人来到当地定居,至今已有十多年了。婚后二人感情不错且育有一女,女儿今年11周岁,正在上小学。但生活琐碎,矛盾摩擦,经年累月逐步使两个人的夫妻感情走到尽头,现已无法共同生活,故来到绥北人民法院李娜法官工作室请求准许二人离婚并出具手续。

    因孩子已年满8周岁,《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子女年满8周岁,应当遵循其真实意愿。为保护孩子的隐私和身心健康,干警没有穿工作服,并且避开人群将警车停在远处,在孩子放学的路上以社区工作人员做调查问卷的形式与孩子沟通并签字,孩子的奶奶在其身后偷偷的抹眼泪并不住地抬手向干警表示感谢。

    法官李娜考虑到孩子年纪尚小,可能会因为父母婚姻破裂使其在生活、学习中产生情绪波动从而导致身心健康受到影响,所以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向二人强调孩子成长过程中父爱母爱的重要性。经法庭干警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调解后,郜女士和王先生二人表示,对于孩子将不负为人父母一场,一定充分尽到父母之责;对于夫妻关系,二人决定好聚好散。

    法律是严肃的,但不是冰冷的。调解案件对于李娜法官工作室的干警们来说是工作,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解开一个心结。今后,绥北人民法院会一如既往的用心做好本职工作,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初心,这也是李娜法官工作室每一位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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