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三争”晋先丨“终本”不终止 案件终“执结”

发布时间:2023-04-20 08:55:15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位来此立案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但与众不同的是,李某某却面露喜色,这是因为什么呢?

    “执行法官说已经查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通知我来立案!” 此次已经是李某某第二次前来立案了。原来,该案2022年收案后,执行干警们使用各种方式、方法,查询被执行人下落、查找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均未果,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终本处理。

    2023年初,执行法官又到被执行人所在农场了解情况。在农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查到了被执行人名下有耕地且正在出租。经入户调查,并于租赁土地的农场职工处获得了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执行法官立刻与被执行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同意将耕地租金26000元先行给付偿还案款,剩余案款每月还款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至此,案件顺利达成和解。

    几天后,李某某到执行局向执行干警们递上了锦旗和感谢信。“我要向贵院全体干警,特别是本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表示由衷的感谢,你们的敬业精神、专业知识、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也让我认识到法院执行工作者是我们社会中可以信任,并值得尊重的人。”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89957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