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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能动司法|农垦中院出台“四全”意见 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2023-04-20 14:30:25


    雨生百谷润无声,万物生长春景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部署要求,服务粮食安全,服务农业强国强省,促进垦区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建设,农垦中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延伸服务触角,在前期出台“保春耕”十二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提供“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9条63项,助力优化垦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规定,实施“全周期”司法服务,针对垦区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季节性特点,司法服务春耕备耕、夏耘夏管、秋收保丰、冬储冬藏,保农时农事稳预期;实施“全要素”司法服务,聚焦耕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资、农服、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司法保护黑土地、司法服务种业振兴、司法保障农资安全、司法保护农机设施、司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司法保障农业资金安全,保质量安全稳供给;实施“全链条”司法服务,着眼“粮头食尾”“农头工尾”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加快“耕种管收储运加销”全产业链转型,司法助推“原字号”延链、“老字号”补链、“新字号”升链、司法保障“价值链”提升,保创新升级稳增收;实施“全领域”司法服务,司法助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保全面振兴稳发展。

    《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大力弘扬新时代北大荒精神,强化“因垦区而建、为垦区尽责、服务保障维护粮食安全”的使命担当和家国情怀,奋力推进农垦法院工作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现代化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把落实本意见与提能力、转作风、促落实、优环境结合起来,与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结合起来,深化运用“四个体系”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深落细。要完善基层便民措施,坚持科技赋能,推进建立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便民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远程线上便民诉讼网络,让当事人足不出“场”就能打官司。畅通涉农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对涉农案件标注办理,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多渠道、多角度宣讲民法典和黑土地保护法等与农业农事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王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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