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法庭
他们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走出法庭
他们在群众和法院之间
搭起沟通的桥梁
彰显司法民主
促进司法公正
他们就是“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
那么,人民陪审员享有哪些权利
应具备哪些条件
下面,和尚法君一起
get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本法共三十二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同时废止。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相关条件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今年是
《人民陪审员法》
施行五周年
让我们一同走近宝泉岭人民陪审员
听听他们的心声
人民陪审员—潘春光
成为一名“无袍法官”,我深感荣耀,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尽自己所能建起法院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每一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都让我成就感十足。
人民陪审员—潘晓芳
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宝贵的人生阅历,人民陪审员不仅肩负着来自人民的重托,更肩负着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使命。我将积极参审履职,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陪审员—孙丽红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始终牢记自己来自群众,更要贴近群众、代表群众,所以,我一直把“热爱、热心、热情”作为自己从事陪审工作的准则,充分发挥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主动讲道理、讲情理、做工作、促协商。
人民陪审员—孙华英
在庭审过程中我会对自己参加陪审的案件做简单记录,庭审之后会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这些法律知识结合起来,遇到不懂的地方及时充电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不辱使命,力争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