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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农垦法院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01 18:43:57


    近日,绥化农垦法院党组向全院发出向和平人民法庭庭长孙树文同志的学习号召,旨在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激励全院干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推动法院、法庭工作的全面进步,为提前完成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目标而努力工作。

    和平人民法庭庭长孙树文率领全庭干警奋勇拼搏、勇于争先,在短短的3年中,使和平人民法庭发生了巨变,队伍建设争一流,审判工作创高效,法庭管理规范化,为牧场经济社会发展和辖区百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得到了牧场党委和辖区百姓的肯定和信任。特别是在争先创优工作中,庭长孙树文同志敢于争先、勇于超越,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三年来,和平人民法庭先后7次被授予各级各类先进集体,特别是2012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老年维权示范岗”;他本人先后4次被授予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学习孙树文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意识。三年来,他带领法庭干警深入基层,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和司法救助。三年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67件,连续三年实现调解率100%,执结率100%。无信访案件。学习他爱岗敬业、立足岗位做贡献的奉献精神。由于工作劳累,他患有多种疾病,但仍以旺盛的工作激情,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创造着非凡的业绩。特别是2012年,在做完心脏支架尚未康复的情况下,他毅然回到工作岗位,率领法庭干警出色地完成了全面工作。同年,和平人民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庭”。学习他履职尽责、服务牧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三年来,在牧场小城镇建设工作中,孙树文同志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作,挨家挨户走访拆迁户,耐心向他们做法律宣传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使774户拆迁户实现和谐拆迁、阳光拆迁。依法为牧场和民营企业请回500余万元的欠款,先后为280名农民工讨回320万元工资款,维护了牧场的和谐与稳定。

    院党组要求,要把学习孙树文同志的学习活动转化成促进助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的动力。一是学以致用,讲求实效。要把学习活动与“两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六比六看”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使学习活动成为各项工作的助推器;二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学习先进为动力,以身边的典型为鼓舞,做开拓创新的先锋、勤奋务实的典范、奉献敬业的楷模,增强全院干警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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