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工作落实年丨九三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23 08:5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五周年。

    4月20日下午,九三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阳光陪审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本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打牢基础。

    活动现场,本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代表深入市场、广场、街道等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职工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大家提出的有关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激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认同,让群众更加了解、熟悉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意义、职能和作用。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份,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相关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营造了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89661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