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绥北人民法院:能动司法 | 落实“四全”意见 护航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23-05-08 08:58:55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执行案件,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春耕生产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案件详情

    近年来,惠农政策出台、各项耕种补贴逐年增加,在老百姓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也时常发生。2018年,迟某承包给李先生14垧土地,并约定承包期内承包地的所有补贴归李先生所有,同年国家下发轮作补贴,补贴款打入迟某账户,李先生要求迟某按合同约定给付补贴款,均被迟某以各种理由推脱。2020年,迟某失去音讯,李先生将迟某起诉至法庭,法庭依法判决支持李先生诉请。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查询,并未找到被执行人迟某音讯,也没有发现迟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赢了官司,钱却还是到不了自己的腰包,这成了李先生心中一个没解开的疙瘩。

    两年多的时间里,执行法官坚持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一条网络查询反馈结果让执行法官欣喜万分——被执行人迟某在孙吴县农行办理了一张新银行卡。通过该条线索,执行法官与迟某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与迟某沟通,慢慢地消除了迟某内心的抵触情绪。迟某也与法官敞开心扉聊起了“知心话”,诉说了自己两年来对李先生的歉意。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解,迟某表示认可法院执行程序,并主动向李先生交还了轮作补贴款共计2.1万余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护航春耕助生产

    春耕正忙,绥北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和“四全”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调解、执行力度,依法护农保耕,为春耕生产披上“司法铠甲”,助力春耕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89943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