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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 群众利益无小事 千里执行不容缓

发布时间:2023-05-11 08:55:37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二龙山法庭受理了一起当事人发起申请的诉中财产保全案件。

    案件详情

    此案中,被保全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与二龙山人民法庭相距1200余公里。承办法官鉴于财产保全的紧迫性,迅速调配干警前往辽宁省盘锦市进行财产保全工作。法庭干警经过长达十余个小时的长途奔波,顺利的完成了本次财产保全工作,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在干警返回法庭两天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申请人向法庭提交了财产保全撤销申请书,二龙山法庭秉持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接收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手续后,为避免被保全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庭干警连夜动身前往辽宁省盘锦市,及时完成解封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庭干警用实际行动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看做第一工作要旨,真正做到“法院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王宇航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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