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结合农垦中院“四全”服务保障措施和“保春耕”十二条意见,扎实开展“农·法同行2023”专项行动,做实司法服务“农”字文章。
01
2016年11月,李某与刘某签订承租合同,将所承包的某农场1号库以60万元的价格转租给刘某,用于养鱼及开发水旱田,租期6年。刘某先后向李某支付两笔租金共计50万元,剩余10万元直至2022年承租期满仍未能给付。在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将刘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因正值农忙,承办法官为保障春耕正常进行,带领书记员驱车来到二人所在地块,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过程中,刘某表明了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无法一次性给付全部欠款,李某也表示现阶段急需资金购买农资。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欠款给付方式。
02
徐某雇佣武某自带农用机械进行田间作业,并在完工后告知武某过几天来取钱。此后,武某多次向其索要劳务费无果,将徐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达成和解。
因徐某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武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并予以冻结。因查询到的财产不足以全部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徐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徐某迫于法律压力,当庭给付武某劳务费5000元,本案顺利执结。
北方的千里沃野,勤劳朴实的农垦人挥洒着辛勤的汗水把昔日北大荒建成今天的北大仓,齐齐哈尔人民法庭植根这片土地,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着垦区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