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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有预见性”工作思路实现群体性矛盾解决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2-04-20 17:12:49


    齐齐哈尔农垦法院绿色草原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内各农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基本矛盾,提出了前瞻性能动司法的研究课题,在年内运用“有预见性”思路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运用“有预见性”思路开展工作就是在工作中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的,可能提起诉讼的案件及时发现问题并且积极采取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的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其核心是将群众之间的矛盾解决在形成的初期,是法庭在工作中能够较为有效的将社会群体性矛盾不引入司法程序的有效方法,是司法为民的真实体现。2010年9月,银锣乳业公司在绿色草原牧场设立的奶牛养殖场因故撤回总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款项30余万元,在运送奶牛及饲料过程中,20余名工人将运输车辆拦截,双方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开打的劲头,法庭在当事人到庭咨询后,迅速赶到现场,分成两组,一组安抚工人,告诉工人如果想争取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庭申请诉前保全,依法扣押其财产,不能私自将其扣押,这是违法行为。另一组找到银锣公司负责人,对其阐明利害,耐心讲解,最终银锣公司负责人同意立即还款,并雇用了一台客车将全部工人拉到总公司,将欠款全部付清,纠纷圆满解决。
    “有预见性”工作思路,其重点是在工作中要积极协调行政机关和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有效的发现社会矛盾并进行化解,进而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绿色草原人民法庭运用“有预见性”工作思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转变了坐庭等案、不诉不理的现有工作状态,使法庭的职能得到延伸,将社会矛盾在最佳时机化解,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更深层次的贯彻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2011年5月,绿色草原牧场奶牛小区内奶牛传染病爆发,养殖户集体围坐在牧场机关办公楼门口,要求牧场给个说法。绿色法庭得到当事者请求,详细分析了传染病爆发的原因,确定了责任在于防疫部门工作疏忽大意后,配合有关部门对病牛进行清查、捕杀,并把补偿款尽快的发放到了养殖户的手中。2011年初,绿色草原牧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将牧场三区、四区进行整体拆迁,由于被拆迁房屋质量不一、造价不等,群众对于牧场制定的拆迁补偿办法,争议较大,当事人要求法庭出面帮助协调,法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牧场实际帮助牧场制定出一套新的拆迁补偿建议,得到了牧场及群众的认可,使得群众利益得到合理的补偿,为牧场新农村建设稳步进行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也将一些可能发生的矛盾在最早、最有利的时机化解。
    绿色草原人民法庭“有预见性”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如草原合同纠纷、奶牛布病赔偿纠纷、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房屋拆迁问题产生的纠纷、建设合同中的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诉前调解,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维护了辖区内社会稳定,防止了信访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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