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关于开展“雷霆2023•农垦涉农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春耕”十二条意见以及《关于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提供“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绥北人民法院自“雷霆2023•农垦涉农执行之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原则,既注重雷霆手段高效执行帮助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又坚持善意文明执法、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努力促执结,避免强硬执行带来的激化矛盾和耽误农时的弊端。
执行行动期间,共受理执行案件1075件,执结案件70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209.45万元,司法拍卖案件8件,成交额31.74万元,117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3人被限制高消费。
01
巧妙化解 快速执结
原告王某凤与被告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4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王某远在广东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急需该笔钱款种地,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走访,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涉及关联案件,他既是本案的被执行人,也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人。
在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到期债权后,承办法官找到王某的债务人刘某进行调查核实,刘某承认其欠王某钱款的事实,承办法官立即向第三人刘某发出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刘某将该笔到期债务向王某凤履行。刘某收到通知后将其应履行款项汇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执行局将该笔款项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20个工作日就得以实现,保证了申请执行人及时播种,不误农耕。
02
耐心释法 当场给付
5月22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担保人贾某某于2022年7月26日经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宋某某、贾某某到期未按调解意向履行协议。
当前正是春耕生产的重要时节,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关乎当事人一年的农业收益。执行局联合法警队、辖区法庭驱车120余公里前往当事人所在农场开荒地头进行调解。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是多年的邻居,就耐心做起了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思想工作,对他们讲法释理,劝导双方不要因小失大耽误春耕,最大限度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明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自身征信造成影响。在执行法官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就借款达成和解,当即给付人民币80000元,并协议余款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春耕前)给付。
03
刚柔并济 多元调促
二龙山法庭受理了4起因土地流转协议引发纠纷的执行案件。其中,有1件是因违反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所引发的纠纷,有3件是因土地流转涉及到的借贷纠纷。
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已不在二龙山农场本地,但案件涉农用地使用等问题,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春耕进度。法庭干警积极通过联系申请执行人、辖区居民、被执行人近亲属等方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采取线下约谈、云上调解等多种方法进行沟通协商,以刚柔并济的执行原则,既保证执行力度又兼顾柔性劝导。一方面法庭干警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寻找案件执结的突破口,第一时间调查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工作,防止出现可供执行财产流失的情况。另一方面,采取柔性劝导的工作原则,用有温度的执行来感化当事人,在掌握财产线索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减少强制手段避免影响当事人的春耕。在二龙山法庭多元调促的模式下,4起案件成功执结。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保粮食、促生产、护垦区、安民生”这一主线,补足短板,精准发力,主动深入到各个农场了解群众在春耕、夏管、秋收期间的需求,以更加多样的形式推进执行工作,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