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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从“四个加强”到“四个提高”

发布时间:2013-07-08 17:32:20


    九三农垦法院民庭为保障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确立的指标如期完成,在法院半年工作会议上认真分析上半年民商事工作情况,并确定了下半年民商事工作重点。着力于四个加强,切实做到四个提高,以实现审判质效良性循环,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加强对案件限期督办,提高均衡结案率。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个月尚未开庭,1个半月尚未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尚未开庭,4个月尚未审结的。要求主审人说明情况,制定结案计划,限期督办。提高均衡结案率。

    ——加强判决案件的审判与释法解疑,提高服判息诉率。一是保证庭审质量,通过庭审查清案件事实,公正判决;二是做好判后释法解疑工作。减少上诉,提高服判息诉率。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学习,提高案件质量。采取定期编发民商事专刊,对疑难复杂案件旁听庭审现场指导,组织民商事法官定期座谈讨论案例等方式强化法官学习。提高案件质量。

    ——加强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围绕九三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积极建言建策。继续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跟踪问效。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九三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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