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三江人民法院立足优化诉讼服务窗口,全力推动诉前财产保全工作深度开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财产保全措施,是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避免申请人财产遭受不可挽回损失的一种方式。加强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有利于促进诉前、诉中调解,确保将来胜诉裁判文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保障当事人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三江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工作人员向来院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同时通过在立案大厅摆设宣传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知识宣传,使当事人全面了解诉前财产保全知识及相关优势,提升人民群众保全意识。
凡是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材料提交完备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立案窗口提交保全申请,立案窗口当场受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立案审查、执行登记以及案件移送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在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当即可直接执行这部分财产,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将矛盾关口前移,切实提高矛盾纠纷“源头解决”“高效解决”“实质解决”,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