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司法建议”,源头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2023年7月,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受理某银行8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至2021年,李某等20人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8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等20人未按约定还款,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多名当事人居住地距离法庭路程较远,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7日内驱车2000余公里赶赴宝清、五九七、双鸭山、佳木斯、香兰等地上门送达、调解,耐心向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8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均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金额和期限。
为有效规避金融纠纷诉讼风险,切实保障金融秩序稳定,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梳理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贷款前审查不严、担保责任未清晰表述等共性问题,红兴隆人民法院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操作进行培训;信贷人员在签署合同等文本时,应明确签署人的还款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等。金融机构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建议,及时回复落实情况,并对法院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表示感谢。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发挥司法建议效能,助力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