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工作落实年丨“法”护绿色米都 “擦”亮生态底色——建三江人民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7 17:52:58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这是我国首个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纪念日,意义非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法治氛围,8月15日,建三江人民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司法护河山 河山育粮田”为主题,组织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内容,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切实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建三江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用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蓝天黑土。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00654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