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红兴隆人民法院在行动,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以身作则、保护环境,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8月15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双柳河人民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辖区集市,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生态文明宣传单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辖区群众将生态环保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人人争做生态保护的宣传者、倡导者、践行者的良好法治氛围。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
8月15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开展垃圾清理活动。干警们积极主动深入辖区街道、公园,清理纸屑、烟头、枯叶等垃圾,以自身行动号召辖区群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争当生态环境卫士,共护文明城市。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干警表示,参与垃圾清理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更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自觉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微薄力量。
生态兴则文明兴。红兴隆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