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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 宝泉岭人民法院:倾力保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8-18 18:42:17



    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宝泉岭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9个部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同商共议构建便民高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格局。民事审判庭与各人民法庭分别在辖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意识。

    近年来,宝泉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司法服务内容,促进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以司法之力倾力保护绿水青山。

    院庭长带头办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刘某(化名)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宝泉岭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宝泉岭人民法院院长孙学诗主审,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峰出庭支持公诉。院庭长带头办理环资案件,是今年宝泉岭人民法院提升环资案件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引领效果,推动环资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强团队,实现专门化审理。 宝泉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环资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一体化审判模式,实现环资审判专门化审理,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持续加大涉生态保护案件审判和执行力度。近三年共审结环资案件32件,追究刑事责任44人,最高刑期11年,最高罚金10万元,判决补植山杨、糠椴、枫桦幼树共计201株,与林业主管部门共同验收,确保恢复效果,努力让环资审判工作成为保护宝泉岭生态环境的司法服务“新名片”。

    品牌聚力,拓宽司法服务内容。宝泉岭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北国三角洲”环资司法保护带品牌,主动前端预防,加强“府院联动”,与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局、林草局等多部门对接,实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态保护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企业+法院”的协同效应,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宝泉岭人民法院依托环资品牌开展联席会议3次、组织治理河道1次、发出司法建议2份、根据辖区生态保护现状线上“点对点”普法28次、进社区8次、进企业6次,做到“精准普法”“按需送法”,将环境资源保护与司法诉源治理有机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绿水清浅,青山如黛。宝泉岭人民法院将坚持做“两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紧紧围绕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使命任务,完善审判体系,提升审判能力,深化多元治理,强化宣传效果,打造环资审判品牌,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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