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诉源治理新“枫”景丨建立解纷“终点站”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新名片

发布时间:2024-02-04 09:41:04


    建三江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创业农场地处富锦市、同江市、饶河县交界处,东与红卫农场相接,南隔七星河与大兴农场相望,距离建三江37公里,与前进农场比邻。辖区面积530平方公里,是“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省级平安农场、省级文明乡镇。

    建三江人民法院创业人民法庭扎根于创业农场这片黑土地,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以多元解纷为重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让“枫桥经验”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工作中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用实际行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彰显“小法庭”的“大担当”。

    以调促和高效解纷,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创业人民法庭充分发挥“8+15”全域式诉调对接“一张网”的优势作用,充分利用诉前调解解纷机制,一日内成功化解十三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8月,红卫农场工作人员拿着一沓厚厚的起诉状来到法院。据了解,自红卫农场开展撤队并区房屋拆迁工作以来,由于历史原因,至今部分拆迁户仍未缴齐房款,给农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农场希望尽快解决拆迁户拖欠房款的问题。考虑到即将进入农忙时节,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尽快解决纠纷,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农场辖区开展走访调查,在掌握事件来龙去脉、各方诉求后,法官建议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在“家门口”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将以案说法与以情说理相结合,为当事人建立共同价值导向,一方面告知欠款住户拒不支付房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对于承认欠款且有还款意愿,但经济困难的购房户,建议双方协商分期给付欠款。各方当事人在法官详细地释法说理、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一名购房户现场给付了欠款。

    创业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全调解前调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案施策,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引导辖区群众通过多元途径化解纠纷,不断为民“解纷释忧”。

    有疑必答“解法结”,当庭调解“解心结”。“调解中,法官逐一解答我的疑问,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更帮助我走出法律误区,调解结果让人心服口服。”被告李某充满感激地说道。

    据了解,2023年10月,红卫农场一处平房发生火灾,造成包含被告在内的共四家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不同程度烧毁。同年12月,三名原告将同一被告李某诉至创业人民法庭,希望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属于邻里关系,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开庭当日,法官对于双方提出的法律问题,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答疑解惑,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感悟“远亲不如近邻”的深刻内涵。最终经过法官连续5小时的当庭调解,原、被告就赔偿金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矛盾纠纷至此顺利化解。

    创业人民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判后,坚持做到深入了解群众诉求,逐案释法、“有疑必答、有惑必解”,为群众解法结、解心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精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心中有法”共建法治社会。“你讲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小商户重视,提前学法,早知道、早预防,要不然就要出大问题了。”商户王姐对普法工作人员说道。

    针对辖区不同人群对法律知识的诉求,创业人民法庭在重要时间节点,主动与辖区机关单位、管理区、学校联动,针对不同人群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参与普法“朋友圈”,拓宽法治宣传渠道,让普法宣传“接地气”、有成效。创业人民法庭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并开展座谈,引导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创业人民法庭结合学校学生不同年龄特点,用“法治公开课”“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的意识。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98252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