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五○农场15队的黄卫将一笔十万元的赔偿款送到法庭庭长孟云的手中,一起亲属间的受害赔偿纠纷圆满结案。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人民法庭匠心调解,感动双方当事人,又在和谐的大乐章里谱写了一个温暖而动人的音符。
这是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案件的主体很特殊,被告是原告的妹夫。2008年秋天,被告雇原告开收割机收割水稻,原告在收割机运行过程中推粮仓里的水稻,不慎掉进粮仓被机械绞伤左腿,造成左腿膝盖以上截肢,经鉴定为三级伤残。原、被告先后协商过两次,被告承担了原告的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八万余元,花费八千余元给原告安装了假肢,并给付原告现金七万元。现在,原告认为与被告达成的赔偿协议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原协议,并要求再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十五万元。
原告受伤后丧失了劳动能力,将面临诸多困难,感到委屈和无望。被告因原告违章操作致残给自己造成巨大赔偿负担,痛心又气愤,如今又被起诉,更是恼火,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其实,这起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难的是能否消弥双方之间的怨气,续写多年的亲情。
牡丹江农垦法院850法庭庭长孟云首先确定了以调解方式作为本案的处理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交谈,仔细了解双方对赔偿的求付底线和对亲情的在意程度,在第一时间掌握了双方的心态和心里承受力。经过交谈发现,双方当事人表面看似矛盾很深,但内心深处都十分顾念亲情,纠纷的出现源于双方对具体法律规定的不知与误解。
作为案件承办人,孟云展开了有的放矢的调解。先讲法律规定,再讲亲情互谅,最后讲责任分担,面对面讲解,背对背劝和。法官的苦口婆心终于让双方敞开了心扉,原告做了让步,被告也同意再次赔付,经过七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再赔付原告十万元,并承担假肢更换费用。
原告李力接过十万元的赔偿款,眼里含着泪说:“多亏了孟庭长,费了这么多心,事情解决得这么圆满。经过这件事,我知道了亲情有多么重要,亲人永远是亲人。我会鼓起勇气好好生活,也会忘记以前的怨恨,继续和妹妹、妹夫一家人像以前一样好好相处。”
以亲情为主线,为事理为依据,一起亲属之间的纠纷在温暖而有力的调解下被妥善地化解,弥合了亲人与亲人之间的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