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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春耕|执行干警化身“猪倌”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6-02 15:31:04



    生猪能“活”查封吗?能!诉前保全“活”查封+执前和解,执行干警化身“猪倌”,帮助当事人加速兑现合法权益。

    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通过执前保全被执行人养殖的活猪,成功督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凸显了执源治理在破解“执行难”中的关键作用。

    据悉,刘某是建三江辖区的一名水稻种植户,2023年冬季,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代某诉至建三江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按照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部署,向刘某释明为保障案件经审理判决后,其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兑现,可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刘某听取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及时提供了代某的财产线索,申请对代某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和50余头生猪采取保全措施。执行干警根据刘某申请,第一时间冻结了代某的网络资金和银行账户,并驱车前往代某的养殖场,对代某养殖的生猪进行保全查封。

    经了解,代某养殖场内的存栏生猪还未达到出栏标准,短期内无法回笼资金,如要求其马上将生猪卖出,会导致其亏损造成巨大损失。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释明利害关系,双方均同意采取“活封”措施,只查封生猪数量并由代某继续饲养,饲养期间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决定是否出售,出售后将卖猪款交至法院用于偿还借款。执行干警详细告知代某财产保全及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送达调解书时,向代某一并送达了《履行义务告知书》,责令其按期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马上要种地了,我需要大量周转资金,代某欠我的钱还没有还完,我该怎么办啊?”今年4月,因代某能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再次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代某的50余头生猪已达到出栏标准,市场估价比保全时的价值更高,如果现在全部出售,可以抵偿剩余的全部欠款。为了节省刘某的时间成本,能够尽快取得资金投入春耕生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来到代某家中,对其进行释法析理,督促其尽快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

    “我不是不想还钱,因为现在人手不够,这几天身体也不大好,想卖猪也忙不过来。”代某焦急地向执行干警诉说了当前的困难。

    “你能主动履行是好事,我们今天来当‘猪倌’,一起帮你卖猪!”执行干警说罢,撸起袖子,准备帮代某一起卖猪。

    当天下午历时4个多小时,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代某顺利将生猪变现并第一时间把剩余欠款还给了刘某,至此,本案通过执行前和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这一刻,执行干警们顾不得弄脏的警服和满是泥巴的裤腿,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末病”理念,探索推动执行+诉前、诉中保全的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新模式,依法加大执前财产保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识,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继续贯彻落实好农垦中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全”司法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用实际行动护航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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