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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法刑事·农小廌 |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6-02 15:42:13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提高青少年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5月13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哈尔滨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校,与同学们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梁海燕带着“农小廌”小法官卡通形象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结合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校园欺凌的影响”“学会对校园欺凌说‘不’”四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堂上,“农小廌”小法官,用活泼有趣的动作、诙谐幽默的语言,生动形象地给同学们展现了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场景,使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鲜活了起来,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喜爱。

    本次活动不仅深化了青少年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提高了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从源头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今后,农垦中院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教育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校园欺凌的类型有哪些?

    1.肢体欺凌:冲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给别人起侮辱性外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采取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在网上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等进行恶搞,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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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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