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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小满|用法治春风沁润少年心

发布时间:2024-06-02 15:46:14



    小满,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八个节气,也是夏季的第二个节气。《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讲:“四月中,小满者,物致于此小得盈满。”此时,北方的小麦逐渐成熟,但是籽粒尚未饱满,所以叫小满。

    小满孕育着丰收的希望,寄托着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正如青春年少,恰同学少年 ,风华正茂。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围绕“院校共建 法治同行”工作思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成立“红心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总结和梳理案件特点,围绕“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和管理机制”“加强学校与家庭教育的互动”“积极联动社会部门与校同行”等几个方面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收到司法建议后,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回函,双方就联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达成共识,将共同打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环境,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了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红兴隆人民法院加强与学校协作配合,采取“一校一干警”形式,共16名干警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强化使命担当,积极能动履职,围绕接受义务教育、拒绝校园欺凌、甄别网络信息、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庭审、普法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文明法治校园,2024年4月,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联合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小学成立校园调解室,并聘任“向阳花”青少年法治宣传团队首批10名“校园普法宣传员”。由法治副校长指导“校园普法宣传员”开展校园内的普法宣传和学生间的纠纷调解,充分发挥“校园普法宣传员”模范带头作用,为依法处理校园纠纷、保障校园安全探索新路径。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与法同行,守护青春成长之路,共建法治安全校园。

责任编辑:赵宪玲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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