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格局的调整及社会矛盾的交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大幅度上升,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与此同时,司法的“副产品”涉诉信访问题也随之而生,而且其数量一直呈持续上升状态,重复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愈演愈烈,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管理秩序,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更加成为了困扰当前各级人民法院的最大难题。
绥化农垦法院,做为垦区一个基层法院,同样也深受涉诉信访问题的困扰,因此多年来,院党组一直把涉诉信访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新一届党组成立以后,绥化农垦法院坚持把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参与社会管理、提升法院形象的大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途径,以“四个必须”为指导思想,以落实“五项制度”为基本要求,以“四真”为切入点,全力攻坚,有效化解了涉诉老访,从根本上杜绝了新访,较好地发挥了信访工作贴民情、解民难、济民权的职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2011年,该院的立案信访工作得到了省法院检查组的高度赞扬,在农垦中院目标管理评比中荣获第一名。
该院对涉诉信访的成功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端正指导思想
绥化农垦法院法院坚持把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作为法院一项重要、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集中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内容之一,必须认真办理,狠抓落实。首先,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从思想上纠正和整改干警对于涉诉信访的抵触情绪,要求大家充分认识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踏踏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其次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加强了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决策本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涉及本部门的涉诉信访案件,同时,立案庭作为日常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涉诉信访的处理,并抽调专人负责有关案件的通联、登记,交办和建档等工作。从而使该院的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 拓展工作思路,密切内外联动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产生新的上访户,该院在依法认真地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同时,坚持定争止纷、案结事了的原则,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涉诉调解工作和释法析理工作,在案件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上防范产生新的上访,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处理涉诉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坚持因案制宜、一案一策的方针,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即讲法律、讲程序,又讲政策、讲效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对积压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查出问题,找准原因,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建档,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对无理缠访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和领导联系协调,采取相应的援助救济措施,通过内外联动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停诉息访、息事宁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
我们都知道,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非一朝一夕能实现的目标,不仅要用法治的手段和制度的手段去解决,更需要拓展思路,针对涉诉信访的具体特点,采取多元化、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和方法。为此,绥化农垦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以“四个必须”为指导思想,以落实“五项制度”为基本要求,以“四真”为切入点,全力攻坚,有效化解了涉诉老访,从根本上杜绝了新访,较好地发挥了信访工作贴民情、解民难、济民权的职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一)“真创”,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上做到“三个强化”
绥化农垦法院院党组十分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高效、便捷、文明的司法服务。一是强化硬件建设。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投资近100多万元对原审判庭进行改造。以一楼审判庭为基础,在二楼建成了面积为248平方米的立案信访大厅,分设立案区、调解区、信访接待区、书写区、休息区、保卫区等六大区。安装了监控设备、安检门,购买了触摸查询一体机、微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沙发、办公桌椅等办公办案设备。二是强化窗口功能。建成后的立案信访大厅,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八大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和信访需求。三是强化便民服务。在立案信访大厅配置联系电话、笔墨纸张、饮水纸杯、办公桌椅,便利当事人告诉申诉;推行诉讼引导,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要求,将其引至相关区域表达诉求;从接受诉状、审查起诉文书、收转诉讼材料,到核算诉讼费用,推行立案工作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诉累;上墙宣示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举证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信访条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开庭公告、案件审判信息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诉讼服务,使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热情、周到、温暖和真诚。
(二)“真防”,在完善机制建设上做到“四个注重”。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杜绝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该院注重制度建设,用可行的制度去规范,用强力的措施去防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立案环节注重把关。坚持大力推行审务公开、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导以及诉讼费减缓免等一系列制度,尽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和咨询便利,减少和防止因当事人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的不足而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上访;对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纠纷,则告知其纠纷的救济处理途径;对法院受理后可能引起过激反应和不稳定的纠纷,坚持慎重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尽量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的隐患。二是审执环节注重调解。坚持把调解作为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方法,贯穿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大力推行诉前、诉中、案后调解和执行和解,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确保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几率。近几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在95%以上,执行和解率在87%以上,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100%。三是判后环节注重答疑。在案件判决后送达时,主动对当事人进行辩法析理,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促使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几年来,共答疑判决案件23件,服判率为100%,无一上诉和上访。四是监管环节注重质效。把强化案件质效监管作为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审判管理机构,配强配齐审判管理人员;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层级把关、审委会集中评析案件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执法绩效与办案单位、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先优、提拔任用挂钩,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近几年,该院案件上诉率、更审改判率在农垦中院系统最低,2009年以来全院共办结近3000件案件,上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无新访案件发生。
(三)“真管”,在构建信访网络上做到“三个到位”。该院着力构建大信访格局,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认真落实涉诉信访“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各部门参与的落实涉诉信访五项制度推进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下设督导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通报、管理、督办检查和汇总情况。二是人员配备到位。院机关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都配备了专职立案信访人员,并将一名工作责任心强、审判业务精通、工作经验丰富、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资深法官提升为立案庭副庭长,专职负责立案信访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督办、沟通协调、报告回复等职责。三是协调配合到位。与农场、信访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对信访工作的支持,切实凝聚多方信访合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氛围,共同做好上访对象的劝访和稳控工作。绥棱农场居民刘某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农垦中院维持原判后,又到农垦中院、省法院申诉,均被驳回,刘某就重复上访。由于当时正值国庆前夕,不采取措施可能发生到省进京上访。按照“上访人由所在地党委、政府进行稳控”的规定,及时将刘某移交到绥棱农场稳控,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上访。北安市赵光镇居民法某多次进京到省非正常访,法院积极向管局、总局和省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通过省政法委积极协调,最终将法某移交给北安市赵光镇稳控,避免了在“两会”期间到省进京上访。
(四)“真办”,在重点案件处理上做到“四个狠抓”。针对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以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活动为载体,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加大重点信访问题办理力度,努力实现信访工作良性发展。一是狠抓摸底排查。以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闹访为重点,坚持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涉诉信访动态分析制度,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对象摸底建帐,并形成工作预案。已排查赴省进京上访户、重复上访户共5户,均已建立工作预案。二是狠抓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逐案落实“四定一包”,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即由领导对所包案件做到“五个亲自”,即要亲自阅卷,亲自接谈、亲自协调、亲自处理、亲自稳控,从而使处理涉诉信访更具针对性,措施更到位。院长张立国亲自包案,在办理海伦农场范某信访案件时,针对范某属于老访、时间较长、对农场积怨很深的情况,他多次深入农场作当事人的工作,多次协调农场党委,最终农场给范某1万元的补偿,范某表示满意,使一起棘手的案件得以化解。今年1-4月,通过领导包案已妥善处理涉诉上访案件3件,很好地发挥了领导包案效应。三是狠抓复查听证。为了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力度,积极推行申诉复查听证,通过听证提高涉诉信访案件复查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给当事人一个和解的平台,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从而真正达到息诉罢访。近年来,通过复查听证有效化解涉诉信访在6件。四是狠抓劝访稳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原则,主动向管局党委汇报,依靠党委的力量,加强与农场、信访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涉诉进京上访对象的劝访和稳控工作。今年在召开“两会”前夕,红光农场王某夫妇到法院信访,要求解决问题,并扬言若不解决,“两会”期间就进京上访。由于王某夫妇属于无理访,法院劝说无果后,积极与农场党委、管局政法委、信访办沟通协调,向管局党委汇报,并征得总局信访办同意后,将王某夫妇送到信访学校进行学习,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通过教育和帮助,王某夫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上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