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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理情 巧解 “千千结”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4:53



    “感谢法院,不仅把困扰我们这么多年的矛盾纠纷解决了,还把我的心结也解开了!”调解室里,李某感慨地说道。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一对夫妻四年之久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经过两次庭审、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达成和解,涉案财产当庭交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案情回顾

    李某和顾某于2009年6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随着时间推移,二人矛盾凸显。李某认为顾某瞒着他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处理,二人因此争吵不断,最终感情破裂。李某于2020年1月到宝泉岭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判决生效后,顾某将判决归其所有的原双方共同居住的一处房屋出售给了案外人陈某。陈某上门要求李某腾房,但李某拒不搬出,多年来,经社区、公安机关等部门多次协调,李某均拒绝腾房。陈某无奈,多次找到相关部门、法院反映问题,李某也因对判决中离婚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向宝泉岭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案件进入再审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多次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了案件详情,通过分析研判,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只是简单的以判决方式结案,不利于从实质上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反而可能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使双方积怨更深,甚至可能导致一案结多案生。承办法官因案施策,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该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矛盾纠纷。

    在第一次庭审及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巨大,在法庭上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全体法官用心用情同向发力,迅速安抚住二人情绪,从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及李某的诉讼请求着手,对李某主张分割的每一笔财产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忆从前、叙亲情、释法理的方式,融合法理情开展调解工作。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放下芥蒂、各退一步,达成财产分割一致意见。顾某当庭给付李某10万元,该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为避免出现“此案结彼案生、一案结多案起”的局面,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联系案外人陈某来到法庭,对李某与陈某的房屋产权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最终李某承诺十五日内为陈某腾房并当庭写下了保证书。

    本案的妥善处理,为双方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更为案外人解“困结”。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履职,既从实质上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将案外人矛盾纠纷一并处理,最大限度实现了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散、纠纷不增加,真正做到“一案结多案解”。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农垦法院将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

    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司法担当,传递司法温度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出处:农垦中院审判监督庭、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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