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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靠前解纷,止诉于源,以司法之力守护松花江畔美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6-19 18:37:4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农垦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农垦中院公众号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农垦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法庭“枫”景之松花江人民法庭

    松花江农场(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松花江农场有限公司)地处小兴安岭山脉南麓,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是“一面沿江,两河环绕,三面临山,四周绿树”的新型农垦农机工业城镇。“一场跨三县、松花江两岸”,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松花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贯彻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工作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

    “法理+情理” 解锁高效解纷“新密码”

    “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一直把他当成我的亲哥哥!我也没想到他会是这种态度!”

    家住松花江农场的潘某和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二人一直以兄弟相称。2016年秋天,王某以买保险为由向潘某借款9700元,并约定年底还款。因对二人多年友情的信任,潘某将钱借给了王某,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没有偿还该笔借款,并一直拖欠至今。8年间,潘某多次催要,王某均拒绝偿还,潘某无奈来到了松花江人民法庭,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这笔欠款。

    接收案件材料后,法庭干警马上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表示其今年60岁了,身体状况较差导致无法劳动,家庭收入也不高,没有钱偿还潘某的欠款。结合王某的情况,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与调解员一起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与调解员对潘某、王某耐心细致地劝解,从二十多年的朋友情谊出发,在情、理、法中寻找平衡点,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通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王某意识到自己欠账不还确实存在过错,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偿还欠款。最终,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松花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处理好每一起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执前“调解+督促” 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都是亲戚,法庭调解的时候他说2023年年底还钱,我这催了又催,一分钱也没还,我实在是没招了啊!”罗某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经了解,罗某与高某为亲属关系,高某多年来拖欠罗某厂房租金及欠款,罗某多次索要无果,便将高某诉至松花江人民法庭。后经法庭主持调解,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于2023年12月31日前,高某将拖欠厂房租金和欠款共计27万元,一次性给付罗某。然而,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24年5月,罗某来到松花江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二人到法庭进行执前调解。高某称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但在罗某处借款15万元后,罗某经常对外人说起自己借钱的事,这让他非常气愤。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其教育引导、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明确告知高某应履行的还款义务以及被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后果,让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坦言说心里有气是一方面,主要是由于生意不顺,确实没有钱还款,无奈选择一拖再拖,并表示愿意跟罗某协商还款方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罗某同意高某分期给付欠款,并制定了还款方案,罗某也向高某道歉,不该说他的闲话。二人离开法庭时,承办法官一再强调,高某应积极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法庭也会定期进行案后回访,督促高某按时履行。至此,这起长达15年的恩怨得以化解,二人握手言和。

    松花江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推动“执前调解”工作高效运行,践行“执前调解+执前督促”新思路,以执促和,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推动执行工作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访企+问需”架起纾难解困“连心桥”

    松花江人民法庭牢固树立人人、事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落实农垦中院“四全”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开展“敲门行动”,积极为企业健康发展“体检”“把脉”,助力企业纾困增效。为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予以详细解答,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强化沟通主动协调,就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加强法治宣传等问题征求意见建议,从预防涉企纠纷、涉企案件诉讼及生产安全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树立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同时,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促进了劳企关系和谐发展。今年以来,走访企业5次,与企业开展座谈3次,提出司法建议1个,普法覆盖企业职工60余人。

    松花江人民法庭将持续发力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力辖区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松花江人民法庭将继续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头等大事”和“关键小事”,不断优化司法为民服务措施,推动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擎画松花江畔的美丽“枫”景。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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