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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小法庭”展现诉源治理“大作为”

发布时间:2024-07-19 18:23:5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农垦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农垦中院公众号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农垦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法庭“枫”景之共青人民法庭

    宝泉岭人民法院共青人民法庭坐落于共青农场(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共青农场有限公司),位于小兴安岭余脉南麓三江平原上,辖区面积1013.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1.3万亩。

    近年来,共青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能动履职,努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将法庭建设与诉源治理、民生权益保障紧密融合,强化多元解纷,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多元解纷

    让司法服务“零距离”

    李某和张某都是共青农场本地人。2022年,李某租赁张某土地80.1亩,约定租金为8万元,李某付了5万元订金后,张某却因种种原因未将土地交给李某实际种植,李某便要求张某返还5万元及利息,多次索要未果后,李某将张某诉至共青人民法庭。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邀请二人所在农场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张某同意将5万元返还李某,但双方在给付方式上产生分歧。张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没办法一次性给付,可以分期还款,李某听后则表示坚决不同意分期,双方产生比较严重的对立情绪。法官和调解员见此情况,便马上转变调解方式,采取“背靠背”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利用真实案例向张某充分释法明理,讲明其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不按时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出发,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劝导李某换位思考,体谅张某的难处。最后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李某表达了歉意,李某也表示愿意退一步,同意张某分期还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共青人民法庭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凝聚解纷合力,联动当地调解委员会、萝北县凤翔镇司法所等多家单位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推进与各方良性互动,有效提升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水平,释放非诉解纷效能,助力、引领、支持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

    “如我在诉”

    解决百姓“急难事”

    2023年,家住共青农场的王某因家庭生活困难向自己的好友于某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并未按约定时间偿还欠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于某将王某诉至共青人民法庭。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均系听障人士,立即将案件导入“绿色通道”,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办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认真研判,认为调解是解决这起纠纷的最佳方式,既可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又可为二人减轻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开始了这场“无声”的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有意放慢语速、控制调解节奏,通过家属协助手语翻译、书写文字、手机打字等方式充分向双方释法明理。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这场“特殊”的调解得以顺利解决,王某和于某达成了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共青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对群众诉求“马上办”、“及时办”,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调解,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执前和解

    寻求纠纷“最优解”

    “法官,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张某还是没给我钱,我要申请强制执行!”

    “你先不要急,我先尝试和张某沟通沟通,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2023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共青人民法庭调解达成和解,被告张某承诺半年内还清4万元欠款。约定期限到期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再次来到共青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民事案件已经审结,但双方纠纷却未真正化解,承办法官本着“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决定先找张某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其实在法庭调解后我就想抓紧把钱一次性还清,但没想到家中突发情况急需用钱,结果一拖再拖导致了现在这个局面。”

    承办法官告知张某虽然生活遇到困难,但不是逃避还款的理由,像现在这样迟迟不还借款如果进入执行程序,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征信、工作、生活等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况且在张某需要帮助时,王某伸出援手,理应想办法还款。张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可以得到王某的谅解,自己一定尽快还清欠款。承办法官又与王某进行沟通,说明了张某的情况,表明了张某的还款意愿,王某听后决定再给张某一次机会,同意其分期给付欠款,二人达成执前和解,张某当天向王某偿还2万元欠款,并约定年底前还清剩余欠款。

    共青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提前释法明理。加强执源治理统筹,树立“立审执”案件一体化理念,推动形成“源头预防为先、自动履行挺前、强制执行断后”的执源治理新途径。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共青人民法庭将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坚持能动履职,做深做实诉源治理,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绽放出美丽“枫”景。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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