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事纠纷,与其说是审理,不如说是 “疗伤”。一纸判决不一定能案结事了,不同的案情用不同的方法,一定会有一把钥匙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最终让家事矛盾在温情中化解。
——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
李婧婧
“什么?我妈告我!我爸去世后她就想要房子,可她怎么不提赔偿款打算什么时候给我?让她起诉吧,我也起诉她!”
“您别急,有话慢慢说,你们是母女,有事儿商量着办。”
这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记得与被告也就是原告的女儿第一次通话时,我感到女儿的话像一把利刃,正在斩断她们母女之间的最后一丝情分。
2022年5月,原告徐某的丈夫因车祸意外去世,遗留两处房产。2024年3月,徐某将其儿子和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丈夫遗留的两处房产归其所有。我向徐某的儿子、女儿分别打去了电话,征询其对房产继承的意见。徐某的儿子表示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也会尊重母亲和姐姐的意见。然而徐某的女儿却向我传达了强烈的不满与愤怒,似乎还有很多委屈与难言之隐欲说又休。
案情其实很简单,但打不开案件的“结”,无论最后的结果是判决还是调解,都不能彻底解决矛盾,甚至还会引发新的纠纷。
我决定先向徐某了解情况。来到徐某家里,看到她一脸愁容,十分憔悴。“法官,你不说我也知道,她不会同意,对我还有怨言。从小她就和我闹,说我偏向弟弟,可弟弟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落下了终身残疾,你说让我这个母亲怎么办呢?从她出去上学就离开了家直到工作,她不想见我,原以为她长大了就能理解我,可是……”
原来“结”在这儿。看来这对母女积怨深、误解多,要是直接面对面“掰扯”,效果不会好。如果能够通过法院来“牵线搭桥”,为母女俩搭建沟通的桥梁来弥合亲情、化解矛盾那才是最佳路径,这对母女之间的感情需要有人一针一线去“缝合”。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和你一样是一儿一女,所以我非常理解你。弱势的孩子会让母亲更心疼,付出多一些并非不对,但不能让另外一个孩子缺失母爱,再受委屈。现在你们母女疏离甚至要对薄公堂,您想想,是不是对女儿的情感付出少了一些、沟通的方式也有问题?”
“法官,我……”原告看着我,泪水瞬间涌出,泣不成声。
当我见到徐某的女儿,她仍然十分激动,我没着急和她谈继承的事,而是递给她一杯水,让她坐下来慢慢说,等她把一切不满和委屈都发泄出来。
两个小时过去了,她的声音慢慢低下来。
“离开家这么多年了,其实你很不容易,也很坚强。如若是真的不爱自己的母亲,又怎么会积攒这么多委屈。我说的对吗?”
“法官,虽然认识你才几天,但没想到你能理解我。”
“可是你有没有真正理解过你的母亲。现在的你也是一位母亲了,换作是你面对自己的女儿和终身残疾的儿子,你会怎样分配对他们的爱?”
“法官,我……其实这些天我也想了很多,确实不应该和我弟争,他打小得了病。可我妈把所有的都给了我弟,这对我不公平!”
“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其实你心里十分清楚,你的母亲心里有多苦。希望你能把过去的一切都放下,理解和宽容最亲的人,人世间最贵是亲情。”
“法官,可如今这个家碎成这样,我和我妈、我弟很久不见面了,还闹成这样,怎么办呢?”
“破碎了不要紧,我们一起把它‘缝’起来。”
不急于开庭,我想再给双方多一些时间去反思,去回忆。
就这样,我用背对背的方式与母子三人做循环疏导与开解。徐某深深意识到在情感上对女儿的亏欠,更不应因女儿不在家而忽略其权益。弟弟也诚恳表示将与姐姐多沟通,也再多一些关心。徐某的女儿再一次来到法庭时,没有了之前的愤怒与不满,而是平静地向我讲述她成长中与母亲的点滴,还有在学校大门口接弟弟放学一起回家的情景。
看见几人态度的转变,我认为双方见面的时机到了。
那天清晨,徐某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儿子早早来到法庭,没多久徐某的女儿也到了。当徐某的女儿看见自己的母亲和弟弟时泪水夺眶而出,三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李法官,您说的道理我们都懂,人世间最贵是亲情,感谢你为我们‘缝合’了亲情。”母亲徐某在和女儿、儿子相拥后,含泪向法官说道。
最终,经过协商,三人达成调解协议,两处房产归母亲徐某所有,母亲徐某按房产价值分别给儿子、女儿折价款各6.5万元,并当即履行。
看着他们三人远去的背影,我感到由衷的欣慰,“家和”才能“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