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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吃水稻惹纠纷 联动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08-26 17:42:27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普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牛啃食水稻”纠纷昔日邻居因“牛之过”互不相让…

    老王、老张和老李系多年邻居,平日关系很好。老王和老张各养了十几头牛,散养在外,养肥了卖,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老李承包了几十亩地,种了水稻,指望着秋收后能卖个好价钱。2024年7月,老王和老张家散养的牛顺着水田“散步”,不曾想,不仅啃食了老李家的水稻,连地上水渠也被踩踏毁坏。事情发生后“肇事牛”的主人老王、老张不仅没有主动上门赔不是老李上门后二人也没给好脸色老李一怒之下将二人诉至法院

    老王、老张

    “说实话,我们能理解老李的心情,倾注全部心血种的地被糟蹋了搁谁都闹心,但老李居然一开口就管我们要5万的赔偿费,这也太多了,我们辛辛苦苦养牛,到最后都不够赔的。”   

  一面是辛苦种田期待丰收的老李,一面是靠养牛养活全家的老王和老张,究竟损失到何种程度,需要多少赔偿,没有专家评估,承办法官也不能妄下断言。

   承办法官立刻想到了管理区的刘主任,刘主任是农业方面的专家,常年为当地的种植户答疑解惑,每逢农业种植和管理期间,他就出现在田间地头,亲自指导农户种植和管理,手把手实操讲解种植技术要点。除此之外,刘主任还是个热心肠的人,谁家遇上矛盾纠纷,他也时常帮忙调解劝和。

    于是,承办法官邀请刘主任前往老李的水稻田实地查看受损情况,并做出初步的经济损失分析判断,水田现场遭受啃食、践踏的痕迹还清晰可见,在了解具体损失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来到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刘主任先是向老王、老张、老李分析了牛群对稻田地造成的损失,三人对刘主任的损失分析均表示信服,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从法理角度向老王、老张二人释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会产生的后果,又从情理角度劝说老李换位思考,体谅老张和老王的不易,并根据现场损失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调解意见。最终经协商,老王和老张一次性赔偿老李3500元水田损失费,同时为其修复地上水渠,并保证日后看顾好自家牛群。

    事情终于解决老王、老张点了头老李也表示接受一桩“牛啃水稻田”案就此了结。

    普阳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内纠纷特点,凝聚解纷合力,积极与当地管理区、派出所等多家单位形成联动机制,有效提升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办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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