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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中国审判》刊载宝泉岭人民法院文章——《绥滨法庭 “无讼”社区建设开辟多元解纷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09-24 16:48:36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出版社主办的《中国审判》2024年第17期刊载了宝泉岭人民法院文章《绥滨法庭“无讼”社区建设开辟多元解纷新路径》。

    全文如下:

    绥滨法庭 “无讼”社区建设开辟多元解纷新路径被黑龙江、松花江环绕的绥滨农场(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是黑龙江流域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也是黑龙江省近代垦殖活动的发源之地,被誉为“龙门福地”。而位于该“龙门福地”的宝泉岭人民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创新机制 提高解纷效率  

    “感谢法官,让我不用起诉就能拿到赔偿款,节省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日前,当事人王某向法庭孙宏昌法官表示了感谢。事情的缘由还要追溯到今年2月,王某在工作时不慎摔伤,经诊断为右股骨胫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14天,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花费医疗费等4.5万元,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某出院后,多次与所在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绥滨法庭法官孙宏昌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王某所在工作单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快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依据鉴定结果委托、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员孟宪红开展诉前调解、当场进行司法确认。最终,该单位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王某家庭生活拮据,其又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我们考虑到王某今后还要在该单位工作,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调解员的熟人优势,更有利于纠纷的柔性化解。”孟宪红说。“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让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预测诉讼风险,合理确认诉讼请求,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也能以此为基础展开快速调解并确认,在极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也让大量纠纷于诉前得到化解。”宝泉岭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联合调解 化解多年矛盾  

    “小时候家庭经济情况再不佳,母亲都能坚持撑起这个家。现在母亲年迈,你们却以收入低、没能力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不符!”2024年4月,在一起赡养纠纷的调解现场,面对两个儿子互相推诿赡养责任,孙宏昌真切地表达了自己的痛心感受。

    原来,年近八旬的王阿姨本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但行动不便、无人照料的她,眼含热泪来到绥滨法庭请求帮助。“关于王阿姨的赡养问题,我们社区介入调解过几次,但由于两个儿子态度强硬,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绥滨农场有限公司场直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滨南居委会工作人员汤绍红向法官孙宏昌介绍。

    原来,王阿姨的丈夫早年患病,一直由大儿子照顾,二儿子偶尔探望,但未支付赡养费用。老人去世后,王阿姨为减轻大儿子负担,选择独自生活。但随着年龄增长,王阿姨的行动越发不便,希望两个儿子能够履行赡养义务。“父亲生病卧床四年,始终由我们夫妻二人照顾,现在母亲上了年纪理应由你赡养!”“我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没有条件照顾母亲!”两个儿子寸步不让的态度让孙宏昌感到棘手,一方面是化解矛盾、弥合亲情的“难”,另一方面是保障王阿姨生活的“急”。孙宏昌意识到,只有开展联合调解才能彻底解决纠纷。

    孙宏昌邀请汤绍红和兄弟二人所在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广信管理区主任冯宝科开展联合调解,在引导二人相互让步的同时,根据冯宝科提供的有效信息,制订出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调解方案和赡养建议,兄弟二人放下芥蒂,约定由大儿子家照顾老人,二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最终,这起持续多年的赡养纠纷得到了化解。

    “筑牢‘无讼’防线,不仅需要人民法庭的不懈努力,还要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在孙宏昌看来,“社区和管理区干部扎根基层,具有熟悉人员、情况的优势,开展联合调解,可以拉近和群众的距离,纠纷更容易就地得到化解。”

                                                    以案释法 提升普法效能   

    “没有解决问题之前,我是不会交纳物业费的!”某小区业主李某抱怨道。

    6月26日,孙宏昌将审判法庭“搬”进绥滨农场有限公司场直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滨北居委会,对辖区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审理。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红山管理区、滨北社区及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部分业主来到现场旁听庭审。

    小区业主李某以房屋屋顶漏水、物业不予维修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庭审中,孙宏昌认真听取原告、被告陈述,耐心释法说理,明晰物业服务领域的权利义务,结合原告、被告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和相关建议,并呼吁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与秩序。

    “选择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的地区开展巡回审判,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让‘无讼’触角进一步延伸,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宝泉岭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宝泉岭法院院长张继表示,下一步,绥滨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无讼”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让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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