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
逃避、抗拒执行?
《预拘留决定书》
让“要我还钱?”
变成“我要还钱!”
“现向你送达《预拘留决定书》,责令你在执行期限内自觉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收到《预拘留决定书》后,王某少了几分“强势”,态度也明显缓和下来……
2023年1月至7月,王某多次以买车及资金周转等理由向徐某借款共计约4.08万元。经徐某多次催要,王某向徐某出具欠条,承诺分两次于2023年12月偿还完毕,但王某并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故徐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向徐某偿还借款4万元,于2024年6月前履行完毕。但王某仍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无奈之下,徐某向九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九三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析理,劝说其早日还款。但王某始终置之不理,使出“拖”字诀,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诿拒不偿还。在此期间,执行干警经查询,了解到王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始终逃避债务的履行,据此,决定向王某发出《预拘留决定书》,要求王某限期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眼看法官“动了真格”王某才真正重视起来,立即联系家人和朋友筹钱还款,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欠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普法课堂
什么是“预拘留”?
“预拘留”是对强制措施的进一步灵活运用,不以“惩罚”和“威慑”为出发点,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措施。“预拘留”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进行正式惩罚决定前的缓冲预警,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
收到《预拘留通知书》后依旧不履行义务会有哪些后果?
《预拘留通知书》是司法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惩罚预警”,在规定期限内仍无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实质性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