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农垦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入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农垦中院公众号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农垦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法庭 “枫”景之七星人民法庭
七星农场(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位于富锦市境内,地处三江平原腹地,毗邻富锦、同江、抚远、饶河四个大型口岸。辖区面积1208平方公里,拥有耕地126万亩,素有“绿色米都之府”美誉。建三江人民法院七星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七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资源禀赋,根植地域文化沃土,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秉持“和合共融”工作理念,打造“七星和‘枫’”法庭品牌,为依法守护“大国粮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和”为贵,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七星人民法庭坚持党建赋能,联合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法庭干警走进洪河农场有限公司党史教育基地、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实地参观、学习、交流,深刻领会当地垦荒文化、湿地特色文化,推动党建引领和业务建设的相融共促。通过与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深入座谈,双方围绕各自的专业领域,就构建集预防、查处、惩治、修复、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协作机制展开深入交流,碰撞出更多工作融合的新“火花”,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工作紧密衔接。
七星人民法庭以党建引领法庭建设,依托建三江人民法院“四色党建”特色品牌,与辖区司法、公安等单位搭建党建互学共建新平台,深化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切实将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全力构建基层党建融入业务工作新格局。
“合”而为一,凝聚司法助农“和”力量
七星人民法庭与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联动普法宣传活动。在春耕时节,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趣味生动的语言向辖区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户解答农业生产中遇到涉农资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深入辖区农资企业,就地普法、以案释法、实时说法,提高商户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覆盖范围,为优化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七星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因地制宜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对接辖区行政单位,凝聚涉农审判执行工作合力,突出法治宣传引导作用,精心维护农户合法权益、精准护航涉农企业健康发展,全方位、多角度护航粮食安全。
多元共“融”,打造黑土地间“和”枫景
“感谢法官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化解了我和老李十多年的矛盾,你说的我们都听进去了,同意调解!”当事人杨某对七星人民法庭法官表示感谢。
李某和杨某都是建三江本地人,李某经营一家农业生产资料公司,2014年,杨某多次在李某的农资公司赊销农药、化肥并为李某写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杨某还款0.2万元后,便不再继续偿还剩余欠款。经李某多次索要,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李某无奈,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审理前,法官考虑到正值春耕关键时期,路途遥远,当事人到法庭解决矛盾纠纷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官还邀请当事人所在社区调解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队,调解员们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从“情理法”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与协商,调解现场逐渐从对立走向理解和包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七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构建“多元调解+巡回审判”模式,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将诉讼活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坚持判后答疑,在判后就裁判文书进行释法说理,为当事人既解心结又解“法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七星人民法庭创建七星“和”枫品牌,以“和合共融”理念凝聚多元力量,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实处发力,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为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