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农垦法院共青人民法庭在农垦法院系统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起步之年,开辟了“法官入驻服务站”的新途径,通过半年多的积极摸索实践,法庭工作出现了“三升三降”:非诉和解率上升、案件数下降;社会满意度上升、涉诉信访量下降;当即履行与执行到位率上升、申请执行率下降。实现了“四个百分百”:调撤率100%、当天审结100%、审执结100%、执行到位率100%;创造了“八无”:无上诉、无发改、无抗诉、无申诉、无再审、无超审限、无上访、无违纪。
一、创建“法官入驻服务站”,有效缓解法庭突出矛盾
垦区全面实行撤队并区政策以来,农场居民的居住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坐堂、单独、机械办案”的老做法无法改变法庭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职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了解决法庭人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社会联动大调解机制不顺畅、社会矛盾化解效果不理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我们大胆创新,在农场社区、管理区和居民组设立了基层法律服务站点,为每个站点选出2名在群众中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做为联络员,同时以居民组、楼院为单位,推选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义务矛盾化解员、信息员若干人,法庭干警与联络员、矛盾化解员、信息员一一对接,创建起“法官入驻服务站”,把它作为拉近法庭与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精心打造成了法庭工作平台、干群联络平台、矛盾化解平台、民意沟通平台,为群众排忧解难、定纷止争,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诉前案外、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已设立10个“法官入驻服务站”,形成了以法庭为核心、以入驻法官+信息员+联络员为纽带的半径、以遍布全场的矛盾化解员为触角的圆周、覆盖整个辖区的法官服务网络圆。
二、拓展“法官入驻服务站”,提高延伸法律服务水平
“法官入驻服务站”刚刚起步,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当地党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因此我们高度重视为“法官入驻服务站”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一是把农场党委做为“法官入驻服务站”的坚强后盾。农场党委将法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的大局中统筹规划,给予经费支持,并将“法官入驻服务站”工作纳入2013年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保证了服务站的正常运行。二是把基层组织作为“法官入驻服务站”的强力支撑。辖区的各基层组织对服务站工作提供了较大的支持,各站点均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必备的工作设施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三是把“四老”人员作为“法官入驻服务站”的有力支援。共青农场是中国青年志愿垦荒第一场,拥有一大批热心公共事业、在群众中有很高威望的老垦荒队员、老支边青年、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他们积极参与到法庭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来,主动发挥余热,成为“编外法官”,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困难。在这种有利的发展环境下,各站点工作开展顺利,实现了“两多两少”:主动为群众想实事办实事的多了,相互扯皮、推卸责任的少了;全面配合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多了,激化矛盾引起诉讼、上访的少了。
三、依托“法官入驻服务站”,发动全员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规范运行,提高“法官入驻服务站”社会矛盾化解质效是我们一直不懈追求的目标。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使各站点法律服务工作得以规范运行。一是依法调处。对于当事人直接到“法官入驻服务站”来访的纠纷和法庭交由“法官入驻服务站”调处的纠纷,由“法官入驻服务站”直接调处,调处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后,除当即履行的以外,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确认程序,既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了案源大量流失。二是依法转交。对于“法官入驻服务站”调处不成的纠纷,及时交到法庭,由法庭审查是否立案处理。三是依法分流。对于非法律问题纠纷,“法官入驻服务站”接待受理后记录在案,转交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四是依法协助。“法官入驻服务站”协助法庭送达、调解、保全、执行等,由于“法官入驻服务站”在诉前为法庭做了大量矛盾化解工作,使复杂社会矛盾简单化,简单纠纷和解化,大大降低了案件审理难度,从而实现了除一起案件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外,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且百分之百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创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限均1天历史记录。通过大家群策群力,7起涉及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供用热力、土地承包方面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的纠纷,在“法官入驻服务站”协助下妥善化解,366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被“法官入驻服务站”化解,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各站点人员及时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做到以案讲法、以事讲法、以人讲法,大大满足了辖区百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服务站工作与法庭工作呈现出良性互动、均衡发展态势。
“法官入驻服务站”是法庭延伸服务的前沿阵地,法庭则是后方总部,为了提高前沿阵地的战斗能力,后方总部不断加强对前沿阵地的巩固发展,充分发挥法庭在“法官入驻服务站”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调动服务站成员的法律服务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挖掘“法官入驻服务站”潜力。一是采取了矛盾评估、调解督查措施。防止矛盾评估无调查研究,得出报告无操作性,流于形式,防止调解违规、违法,杜绝强调不转处、久调不决,实现了矛盾及时化解、妥善化解、和谐化解。二是采取了工作考核、奖惩激励措施。我们制定了“法官入驻服务站”工作考核细则,对每个站点、每名信息员、联络员、矛盾化解员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奖惩。三是采取了总结指导、培训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灵活的方式每季度对信息员、联络员、矛盾化解员进行能力培训,培训内容除近期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重在总结前一段时间积累的经验和工作中的不足,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指导。到目前,已举办大型培训班3次,参训人员近400人,先后邀请63名矛盾化解员观摩庭审4次,极大提高了服务站成员的矛盾化解能力。
目前,百姓不出门就能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小矛盾不出队、大矛盾不出场,极大方便了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有力维护了辖区百姓间的和谐关系,涌现出一批“祥和无诉居民组、管理区和社区”。由于“法官入驻服务站”这一做法刚刚起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去完善。今后,我们将沿着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指引的方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趟出一条符合垦区发展需要的法庭服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