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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服务”为主线 多角度助推农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3-07-26 15:54:03


    北安农垦法院尾山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农垦法院系统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围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做文章,通过建言献策、依法审判、便民利民等措施,为辖区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延伸“服务”触角,献策企业促发展

近年来,尾山人民法庭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多措并举,延伸司法职能,化解涉企矛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企业关口前移。尾山法庭将服务关口前移,对农场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解决在先,矛盾隐患预防在先,对突发事件介入在先,对重大、敏感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信访、群体性事件提前预判。农垦法院系统《三年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尾山法庭化解小城镇建设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10余件。积极开展“访企业、促发展、提建议”等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司法建议100余份,诉内诉外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通过举办法律讲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多种普法活动,加强与学校、社区、企业的联系交流。全庭采取对企业制定的政策措施、通知书、告知书等30余份文件严格把关方式,确保了相关政策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抵触。到小城镇建设工地向农民工发放法律宣传册100余份,为上百份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把关,纠正问题合同20余份,有效消除了存在的隐患。给涉企案件开通审判绿色通道。通过依法审判清理农场欠款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引龙河办案组主动协助农场小城镇建设,审查、把关,针对补偿方案、征收程序等存在的问题,提出合法合理新的奖励补偿标准,农场采用后,182户职工家庭均予认可,在18天内全部完成搬迁,为农场节余资金30万元,受到了局场两级党委及当地群众的好评。

    拓宽调解渠道,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尾山法庭注重搭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涉诉案件以法院调解为中心,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充分发挥居委会、社区以及仲裁机关、公安、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的调解作用,实现诉内与诉外调解的有机结合。去年以来,全庭移送人民调解案件20余件,办理诉调对接案件60余件,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诉讼外化解矛盾案件100余件。格球山办案组在协助本院处理原告吴巍诉被告黑龙江省北大荒北绿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与农场和公司积极协调,使该案最终调解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该公司的声誉,对垦区的“绿色食品”提供了司法保障。引龙河办案组协调农场与法院有效化解了引龙河农场与被告于春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该案中,被告于春友系引龙河农场砖厂老板,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拖欠86名农民工工资70余万元,农民工集聚要集体上访,引龙河办案组分析案情,如果诉讼农民工只能空拿一纸判决,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为此办案组积极协调农场,以农民工向农场转让债权的形式,由农场先行堑付农民工工资,后由农场起诉砖厂老板于春友追索劳动报酬并协助调解结案,为引龙河农场8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0余万元,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整合维稳优势,化解诉内诉外矛盾。强化对信访风险的评估,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上访案件的发生,对确实出现的信访案件,对内实行审判终身制和首接首办责任制,将信访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外与农场积极协调配合,将稳控人员、稳控措施、稳控责任落实到居委会或居民组。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以法庭、办案组为中心,协调其他部门为补充的联动、多元化信访维稳机制。最大限度、最佳效果的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涉诉访当事人大多诉求复杂、家庭困难,有些问题法庭、办案组无力单独解决的实际困难,法庭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化解信访积案的同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劳动、社区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寻求两级党委的理解和支持,切实解决上访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涉诉访案件化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狠抓“服务”质效,依法审判解纷争

    尾山人民法庭认识到服务大局的重要性,认识到服务大局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依法审判,而搞好审判的根源在于以内部管理为手段的庭组整体素质,具体而言就是形成以中心法庭为中心、以审判质效为重心的管案、管人、管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为服务大局累积“资本”。

    精心“管案”,实现司法规范化。规范庭组执法,严格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则,从案前、立案、送达、庭审、判后,严格程序,做到公开与监督,基本上能够做到阳光审判;在裁判文书上,严格按照“四书、五录、六统一”及本院的《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范文书样式,同时实现文书层级把关;调解方式上实行办案组、中心法庭层递式调解;重大疑难案件层级上报。全庭在审判质效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三年来,尾山人民法庭及所辖的格球山、引龙河和五大连池办案组受理案件167件,其中调解140件,撤诉21件,判决6件,平均调撤率96.10%,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更审改判案件,无一上访案件。

    严格“管人”,做到言行标准化。全庭注重业务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并重。采取培训、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庭组人员素质,并实行干警统一考勤和综合考评制度,切实转变干警作风,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干警在法院和农场评先晋优、公务员年度考核过程中择优推荐,目前全庭8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其中6人为有法职的审判人员,1名法警,1名书记员,多年来除1名新招录人员外,7人均受到过上级法院或农场党委的表彰和奖励。其中格球山办案组多年来一直救助孤寡老人,成为本院思想道德上的模范。尾山人民法庭被北安农垦管理局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标兵”。

    统筹“管事”,形成任务一体化。全庭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庭组的合力作用,尾山人民法庭与格球山、引龙河、五大连池办案组全庭上下基本上能够做到“三统筹、三统一”即统筹决策、统筹资源、统筹时间;统一方向、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对于上级法院下达的工作任务,由中心法庭统一分派,如年度调研任务等。在五大连池办案组办理案件财产保全时,尾山中心法庭,针对五大连池办案组人员少、尾山中心法庭距离较近特点、派车派员指导和协助该办案组完成保全措施,方便了当事人的同时,也节省了诉讼资源。

    三、牢记“服务”宗旨,多措便民维民益

    尾山法庭秉承“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和理念,把服务群众作为服务大局、助推农场发展的又一举措。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温情”执法,倾心打造特色法庭“窗口”,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为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和谐的法治环境。

    规范服务“畅渠道”。尾山法庭注重为民服务的规范性,畅通普法、释法、诉讼为民服务三渠道。开展“三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的活动,科学普法。加强法官释明权的运用,告知诉讼风险,科学引导诉讼,实现规范释法。加大科技投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设置了便民服务台,饮水机、急救箱等,畅通当事人诉讼的“绿色通道”。取得农场党委的理解与支持,投资30余万元购置标准化现代设施,配置集多媒体证据展示、音视频信息采集、庭审直播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电子系统,借助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终端,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庭审全过程,支持在线司法监督,有效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温情服务“解民忧”。尾山法庭注重为民服务的主动性,温情服务,切实解决当地百姓民忧民困。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婚姻家庭类案件,主动温情执法;对残疾、年老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方式,主动诉讼。去年以来,全庭巡回办理案件40余起,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格球山办案组在办理项某追索赡养费一案中,在为项老太太追回赡养费的同时,将儿女不愿尽赡养义务的项老太太送去敬老院,并多年如一日的去照看该老太太,购买生活用品,送被褥,买水果,过年送铰子,让老人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当地群众送给尾山法庭一面“公正执法、为民解优”的锦旗。

    便民服务“一条龙”。尾山法庭注重为民服务的能动性。以高效、便民为基础,建立“一条龙”式服务,快立、快审、快结。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基本能够做到当天立案。在所办理案件中,85%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平均审限不到1个月,新建的五大连池办案组,2013年所办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基本上1天之内实现立案、调解,结案全部流程。在办理的一起赵爱军与刘尊贵、张宝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方便当事人生产,减少当事人诉累,与尾山中心法庭法官主动上五大连池麦场调处纠纷,说服当事人用黄豆折抵欠款,于诉前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便民、为民性。正是多年来卓有成效为民服务,尾山法庭连续多次被农垦中院评为“先进法庭”、“优秀法庭”,2013年被农垦中院确定为农垦法院系统的示范法庭。

    尾山人民法庭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沿着农垦中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迈进,在各项工作上“百尺竿头、再进一步”,为局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倾尽绵薄之力!

责任编辑:韩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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