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建三江人民法院“田间法庭”助“夏耘”:田间勘查 现场解纷 发布时间:2025-07-28 16:20:01
田间勘查 现场解纷
2024年春耕期间,于某在张某经营的农资商店赊欠农药化肥用于农业生产,于某偿还部分农资款后,给张某出具欠条并约定利息。今年5月,于某找到张某,称年初在张某处赊购的农药使用效果不佳,现需要再赊用部分农药,待农药使用效果良好后再一并还清所有欠款。张某坚持:于某需结清以往所有欠款后再对其赊销农资。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张某一气之下将于某诉至建三江人民法院勤得利法庭。
“李法官,于某连年赊用农资,欠款一直未结清,今年年初已经赊用了部分农资,现在又找借口,称农药效果不好,又想赊账。他不还清之前欠款,我坚决不能再赊给他!法官,您可要帮帮我,把于某赊欠的农资款要回来。”张某焦急地说道。
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于某,核实张某所述的案件情况,并对于某是否具有偿还欠款的能力进行深入调查。
“法官,我用了李大哥销售的农药没有达到除草效果,我想再继续赊用点其他品牌的除草农药试试看,要是有效果,等我今年年底卖粮了,就能把账全还了。现在让我还钱,钱都用在种地上了,也真是没有钱还给他。”
法官考虑到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不误农时农事,在经过张某、于某同意后,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合作关系。
承办法官邀请农技专家来到于某耕种的土地内,勘查农作物长势,进一步验证于某反映的“农药没有达到除草效果”的情况。经勘查,于某耕地内的杂草并未超出合理范围。
“于大哥,据我了解,您在张大哥农资商店赊用农资多年,如果真如您所述,农药没有药效,您早就应该提出来,现在等张大哥找您要钱了,您以‘农药没有药效’而拒绝还款,是不是理由不充分?您也要考虑他的农资商店经营费用等问题,不能仅仅以‘没有钱’作为还不上欠款的理由。”
“您二人认识多年,虽然是合作伙伴,但是在相处中,您二人也成为了朋友。现在是夏耘时期,正是农民用钱的时候,张大哥,您也知道,于某现在地里农药跟不上,如果粮食欠收,那更无力偿还之前的欠款。大家都不要置气,还是要制定一个切实的还款计划。”
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入手,逐渐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于某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分期偿还,二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持续紧抓农业生产关键节点,妥善化解涉农纠纷,主动扩大司法服务半径,将法庭搬到家门口、田间地头,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司法之力助力辖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李源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