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绥北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发布时间:2025-07-29 18:33:37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权威统一类案检索平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近日,绥北人民法院民一庭董晓平撰写的《郭某诉陈某荣继承纠纷案》案例(入库编号:2025-18-6-476-001),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郭某诉陈某荣继承纠纷案
【简要案情】
本案中,陈某荣与郭某系继父女关系。郭某的生母去世后,郭某与陈某荣因案涉房屋继承问题发生争议,郭某认为案涉房产系其母亲刘某范生前购买,为刘某范婚前个人财产,且郭某也支付了部分首付,现要求陈某荣返还房屋。陈某荣认为其与刘某范婚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投入资金对房屋维修,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荣想继续在案涉房屋内居住,但无力支付郭某房屋补偿款。二人因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较大分歧,郭某将陈某荣诉至法院。为满足当事人稳定生活居住的需求,法院多次约谈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产由郭某继承,陈某荣配合郭某办理过户手续。陈某荣享有房产无偿居住权至其去世。
【调解指引】
司法实践中,涉居住权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继承、赡养以及涉公产住房、投资性住房纠纷等相关社会生活领域。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这种新型用益物权,对满足特定人群,尤其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处理继承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时,不应单纯考量继承人的财产性权利,而应综合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条件、住房条件等与人身相关的基本生存权,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离婚妇女等弱势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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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源珈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